各有關單位:
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辦公廳《關于加強地方藥材標準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》(食藥監(jiān)辦藥化管〔2015〕9號)要求,省局對我省現行的《廣東省中藥材標準》(第一冊)、《廣東省中藥材標準》(第二冊)及未入冊中藥材標準共計248個;《廣東省中藥飲片炮制規(guī)范》(第一冊)共計70個進行了逐一清理,因千里光、木棉花、布渣葉、龍脷葉、救必應、野木瓜、矮地茶、裸花紫珠、木芙蓉葉、黑豆、紫珠葉、大蒜、松節(jié)、海松子等14個品種《中國藥典》或原衛(wèi)生部標準已經收載;紅松葉、鯊魚肉、鯊魚軟骨、直桿藍桉、羊脛骨、隱孔菌粉等6個品種未查到我省地方習用依據;蛇膽汁、溪黃草等2個品種我省《廣東省中藥材標準》(第二冊)已經提高了標準,第一冊相應品種按凡例規(guī)定自動廢止。
上述品種的廣東省中藥材標準擬自2015年9月1日起廢止。相關單位如有不同意見,請于2015年8月20日前向相關意見反饋至省局藥品注冊處,如過期未收到反饋意見,將視同無意見。
——轉自廣東省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